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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壮族师公戏

发布时间:2022-04-01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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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壮族师公戏是在跳神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上林壮族人民喜闻乐见的传统民间艺术。它是以壮族山歌为主要语言形式、没有道白、一唱到底、配以身段动作来展开和表现故事情节的民间小戏。

上林壮族师公戏在上林县一带十分流行,主要分布在巷贤、大丰、镇圩、西燕、乔贤、塘红等乡镇。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上林壮族师公戏广泛吸收了当地流传的民间故事、传说,兼具故事剧和彩调的特点,逐步发展成为一种根植于乡土的较简单的戏剧艺术形式。

上林壮族师公戏有独特的唱腔和舞蹈,以唱为主少有道白,偶有道白则是演员上台后根据唱词前后内容的呼应而临时自由发挥所加的过渡语。表演方面一般不按人物刻画加以表情动作,它主要以故事内容、生动易懂的唱词吸引观众,不太讲究角色行当,以其沿用已久,比较固定的基本动作为贯穿全剧的表演。表演动作一般为“三元指”、“青蛙指”、“腕子功”、“腕臂功”、“臂功”、“丁字步”、“碎步”、“蹲步”、“跳跃步”、“旋转”、“颤步”、“大甩步”,并以颤步为师公戏表演的主要动作和主要台步。上林壮族师公戏以木制面具代替化妆,所戴面具多是诸神形象,酬什么神戴什么面具,如玉女娘、土地公、土地婆、特兴、特凸、猴神、雷神、农婆等,大都是驱鬼镇妖之神。唱词分师腔唱词与欢腔唱词两种。师腔唱词固定七言,二句一段,段中押脚韵或腰韵,每段唱完时要击鼓打锣踩台过门。欢腔唱词源自壮族山歌“欢”,五言四句一首,用唱腔,但在押韵上又有讲究:第二句前三字要有一字押首句末字的韵,二、三句同脚韵,第四句前三字有一字押二、三句脚韵。

上林壮族师公戏是环大明山原生态文化的重要成分,是了解和探析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近年来,上林县政府采取了各种积极的措施,使壮族师公戏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传承人根据师公戏表演形式编排的小品在大展演上参加比赛.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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